當下,一個“二手房”買主,被無良房產中介多收幾千、甚至幾萬元“冤枉錢”,已經不是什么稀奇事了。房產中介巧立名目亂收費重新抬頭。
為此,日前,市物價局、房產管理局專門發(fā)文,緊急制止房產中介服務機構亂收費不法行為,其中,根本沒有提供服務而胡亂收取的“網(wǎng)簽費”、“商業(yè)抵押貸款擔保費”等,被重點叫停。
該文件還重申了省里明確規(guī)定的房產中介服務政府指導價標準,并特地制作了房產中介服務收費價目表等,指導、規(guī)范房產中介服務收費行為。
巧立名目,收費“亂象”又現(xiàn)
“一些無良房產中介,抓住二手房買主不熟悉行情、不了解收費規(guī)定以及急于成交等心理,趁機巧立名目亂收費,就必須加以制止、查處了。”市物價局有關負責同志一針見血地指出,近幾個月來,我市部分房產中介服務機構服務行為不透明,收費行為不規(guī)范,群眾反映強烈,已成為市民投訴的熱點。
從今年以來已經查處的案件來看,一些房產中介業(yè)主普遍采用的手法是:先大肆渲染“二手房”交易的紅火“行情”,再利用“二手房”買主急于成交心理,故意對收取哪些代理費用、收取多少費用,含糊其詞,用“比行規(guī)便宜”、“比別的中介收得少、收得低”等等,讓“二手房”買主先簽好協(xié)議,直到“二手房”買主想領取房產證、土地證時,才告訴買主要收這個費、那個費,而且一般都是“按規(guī)定”的上限收取,還往往夾帶著一些巧立名目的亂收費。“二手房”買主因為擔心糾纏不清,影響了領取房產證、土地證,一般只好“吃啞巴虧”。
市物價局有關負責同志指出,對于政府沒有明文規(guī)定收取的費用,但“二手房”買主卻自愿通過協(xié)議約定,付給房產中介的費用,物價部門也不便干預,只能提醒廣大“二手房”買主,在簽訂協(xié)議時,一定要逐條看清。
規(guī)范收費,政府早有明文規(guī)定
“房產中介可以收取的費用種類、費用標準,政府早已有了明文規(guī)定。 ”市物價局有關負責同志介紹說。具體如下:
一是房屋租賃代理費:無論租賃期限長短,均按半月至一月成交租金額標準計收。租賃代理費由租賃雙方各承擔50%,合同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二是權證代理費:中介服務企業(yè)接受單項委托,單獨代辦房屋交易過戶手續(xù)和房屋所有權證或單獨代辦土地使用權變更和土地使用證的,按每戶不超過50元收取代辦服務費;同時代辦“兩證”的,按每戶不超過80元收取服務費。具備房地產中介資格的商品房銷售單位,接受購房者的自愿委托,集中成批代辦“兩證”的,按每戶不超過60元收??;
三是抵押貸款代辦服務費:中介服務企業(yè)接受委托,代辦購房抵押貸款相關手續(xù)的,按每戶100-300元收取服務費;
四是房地產價格評估費:以房產為主的房地產價格評估費由具備房地產估價資格的評估機構按照房地產的評估價格(價值)總額采取差額定率分檔累進計收。
市物價局有關負責同志特別指出,“二手房買賣代理費”是提供二手房買賣(置換)服務的收費,包括提供信息登記、信息咨詢、買賣(置換)配對、陪同看房、參與洽談、簽訂合同、物業(yè)交割和代理交易、過戶等相關服務。房產中介服務機構應根據(jù)委托服務內容的多少,與委托方協(xié)商具體的收費標準。
明明白白,推出統(tǒng)一表格
針對當前部分房產中介收費不清楚、不明白的現(xiàn)狀,市物價局、房產管理局專門設計了3張統(tǒng)一格式的表格,加以規(guī)范。(見附表)
同時,要求各房產中介服務機構應當在其經營服務場所或收費地點的醒目位置公布服務程序或業(yè)務規(guī)程,并按規(guī)定格式公布服務項目、服務內容、計費方式、收費標準等;房產中介服務機構應當向委托人開具合法票據(jù),提供服務的內容較多或者同時提供多項服務的,應提供服務清單,具體標明收費項目、標準和金額明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