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17日發(fā)布《我國個人所得稅基本情況》報告,首度正面回應“個稅起征點是否應該上調”爭議:大幅提高起征點后,高收入群體受惠多,低收入群體的利益反而會受損。
不過,這份報告透露,根據經濟發(fā)展情況、居民消費支出、市場物價水平等變化情況,今后個稅起征點還將適時作出調整。
高收入者對稅收貢獻大
這份由財政部個人所得稅課題研究組撰寫的報告透露,2008年年所得12萬元以上納稅人自行申報的人數(shù)為240萬人,約占全國個人所得稅納稅人數(shù)3%;繳納的稅額為1294億元,占全國個人所得稅總收入的35%;自行申報人員多集中在電力、金融、石油、電信等部門和公司股東、企事業(yè)高管等職業(yè)。
一半個稅收入由工薪階層貢獻
不過,工薪階層卻成為個稅貢獻的主力,報告顯示,近年來工薪所得項目個人所得稅收入占個人所得稅總收入的比重約為50%左右。對此,報告給出的解釋稱,我國個人所得稅主要來自城鎮(zhèn)居民,目前工資性收入是我國城鎮(zhèn)居民收入的主要來源,此外,近年來職工工資收入增長較快,納稅人數(shù)不斷增加,個人所得稅收入水漲船高。工薪收入者中的高收入者對稅收貢獻比較大,也是導致工薪階層成為個稅貢獻主力的一大原因。
駁斥個稅稅負偏重說法
對于外界有關個稅稅負偏重的質疑,報告昨天也予以駁斥。報告稱,我國目前個稅起征點為2000元/月,“三險一金”均可在稅前扣除,同時獨生子女補貼、托兒補助費、離退休工資等免征個人所得稅,以此計算,月薪在2500元以下者無須繳納個人所得稅,而月薪為3000元、5000元、8000元和10000元的納稅人,其應納個稅約為20元、175元、535元和825元,稅收負擔(應納稅額/月工薪收入)分別為0.7%、3.5%、6.7%和8.3%,均不超過10%。
提高起征點富人受益多
財政部這份報告解釋稱,我國的個人所得稅始終貫徹“高收入者多繳稅,低收入者少繳稅或不繳稅”的立法精神,并認為提高起征點不會惠及中低收入者,反而會影響低收入人群的利益。
報告稱,如果目前大幅提高費用扣除標準,受惠多的也是高收入者,中等收入者得益少。比如將扣除標準提高至3000元/月,月薪為5000元的納稅人稅負只能減少100元/月,而月薪為10萬元的納稅人稅負減少350元/月;將扣除標準提高至5000元/月,月薪為5000元的納稅人受惠175元/月,而月薪為10萬元的納稅人受惠1050元/月;將扣除標準提高至10000元/月,月薪為5000元的納稅人仍然只受惠175元/月,而月薪為10萬元的納稅人受惠2800元/月。
提高個稅起征點,困難群體和低收入者不僅不能得益,反而成為利益受到影響的主要群體。“個稅主要用于補助弱勢群體等,如果扣除額提高過多,高收入者繳稅大量減少,國家財政收入也就減少,國家對低收入群體的補貼以及社保、教育、醫(yī)療等支出也都會受影響。”
個人重要資產擬實名登記
財政部個人所得稅課題研究組透露,我國進行個人所得稅改革,目前應大力推進居民信用卡或支票結算制度,對個人金融資產、房地產以及汽車等重要消費品也實行實名登記制度。
研究組認為,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稅制模式的實施,需要具備相應的征管及配套條件,目前應下大力氣健全和完善征管配套措施,包括加強現(xiàn)金管理,大力推進居民信用卡或支票結算制度;盡快實現(xiàn)不同銀行之間的計算機聯(lián)網;在個人存款實名制度的基礎上,對個人金融資產、房地產以及汽車等重要消費品也實行實名登記制度;建立健全海關、工商、勞務管理、出入境管理、文化管理、駐外機構以及公檢法等部門向稅務部門提供有關人員經濟往來和收入情況信息的制度等。綜合《京華時報》《新聞晨報》《北京晨報》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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