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2014年全國房價收入比報告》指出,2014年全國商品住宅房價收入比為7.1。與2013年的7.3相比,2014年房價收入比再度下降,延續(xù)了2010年以來的下行趨勢。從房價收入比的絕對水平看,已經接近6-7的合理區(qū)間。業(yè)內認為,房價收入比的下行主要是受2014年樓市降溫導致房價增幅大幅收窄,同時收入增幅遠大于房價增幅的影響。
所謂房價收入比,是指住房價格與城市居民家庭年收入之比。國際上通用的房價收入比的計算方式,是以住宅套價的中值,除以家庭年收入的中值。家庭年收入則是指全部家庭成員的年度稅前收入,通常包括夫婦二人。家庭年收入同樣取中值。按照國際慣例,目前比較通行的說法認為,房價收入比在3-6倍之間為合理區(qū)間,如考慮住房貸款因素,住房消費占居民收入的比重應低于30%。一般認為,合理的房價收入比的取值范圍為4-6,若計算出的房價收入比高于這一范圍,則認為其房價偏高,房地產可能存在泡沫,高出越多,則存在泡沫的可能性越大,泡沫也就越大。
值得注意的是,房價收入比是一個有嚴格內涵的概念,具體應用時要注意其到底是什么情況下的房價收入比。在西方,房價收入比有新建住宅的、也有舊有住宅的,所選取的房價是中位數(shù)價格,家庭收入是中位數(shù)收入。由于中國的住宅是按照平方米價格交易而不是按照套來交易,又由于納入中國家庭收入統(tǒng)計的收入只是全部家庭收入中的一部分,因此即使是北京(樓盤)這樣相對發(fā)達的城市,其房價收入比的計算結果也存在很大差異,更為橫向比較帶來了困難。
針對2014年的數(shù)據(jù),業(yè)內認為房價收入比下降最明顯的原因是:樓市不景氣導致房價增幅大幅收窄,而收入增幅則遠大于房價增幅的影響。縱觀2014年全年,房價增幅收窄是顯而易見的事實。用多少年的家庭收入去買套房才是合理的?相信不同的家庭有不同的看法,不過,因為買房不但掏空自家積蓄,甚至要向父母伸手“啃老”的情況已經被詬病許久。
“事實上,一線城市的房屋市場在2014年第四季度已經呈現(xiàn)復蘇苗頭,其新房和二手房成交量都有增長。但同時我們也應當意識到樓市黃金十年已過,投資投機需求受抑,房價上漲動力不夠強勁,因此預計2015年全國商品房成交均價有小幅回升,預計全年增幅將在3%。”專家表示,2015年全年城鎮(zhèn)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將基本平穩(wěn),或略有下滑,全年名義增幅預計將略低于9.0%。綜合以上因素,預計2015年全國房價收入比有望下降至6.9,落入合理區(qū)間。這也就意味著,中國房價正在實現(xiàn)“軟著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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