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今年8月末,全國繳存住房公積金職工1.07億人,繳存總額7.03萬億元,職工提取總額3.49萬億元,繳存余額 3.54萬億元。繳存余額資金用于三方面:全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余額2.43萬億元,保障性住房建設試點項目貸款余額431億元,購買國債余額62 億元,資金使用率達到了70%。
那么,對于有貸款購房需求的購房者來說有哪些問題需要注意呢?在實際的業(yè)務操作中,存在如下幾大誤區(qū)。
誤區(qū)一:公積金賬戶余額做購房首付
很多人都認為既然公積金是職工購房福利政策那么理所當然的可以用來支付購房首付,其實不然,因為公積金是先使用后才可以提取的,即購房人只有在購房后提供購房相關的證明材料才可以辦理提取手續(xù)。
誤區(qū)二:子女使用父母的公積金貸款
子女不可以使用父母的公積金來貸款買房,因為父母與子女間的公積金是不能夠互相使用的。在住房公積金購房申貸問題上,則視為兩戶人,子女和父母之間是單獨分開的,即兩個家庭。
誤區(qū)三:裝修房子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
住房公積金僅用于職工購買(含二手房)、建造、翻建、大修(維修費用超過房屋造價30%以上)自住住房時可以提取。裝修不在住房公積金提取范圍內(nèi),因此裝修提取住房公積金是不行的。
誤區(qū)四:北京公積金貸款額超出上限
公積金貸款與商業(yè)貸款存在很大區(qū)別,即不能單純的依據(jù)房產(chǎn)評估值來計算貸款額,需要根據(jù)借款人收入、繳存額和繳存比例來計算,且不能超出公積金貸款最高上限。
誤區(qū)五:提取總額可以超過房款總額
公積金的提取總額不能超過房款總額,比如,貸款購買的房屋總價為30萬元,而他的公積金存儲余額有40萬元,他只能提取30萬元的公積金,剩余的10萬元公積金不能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