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住房局產權市場處負責人:
房產證份額可約定
一套房最多可分100份
現在買套房子得花掉半生乃至一生的積蓄,結果房產證還沒自己的名字,悲劇吧?——近日,有網友發(fā)帖大肆為自己的同事訴苦,說同事掏了部分房款,結果房產證還沒她的名字。由此,引發(fā)眾多網友的討論,而南京市住房局產權市場處一名負責人告訴快報記者,他們在辦理房產證時發(fā)現,多數還是夫妻雙方兩個人的名字。
【事由】
婆婆名字上了房產證
兒媳生氣,網友爭議
西祠胡同網友“陽光白龍”說,上班時看到一名女同事眼睛紅紅的,原來,女同事和她老公在浦口買了套新房子,要寫房產證的名字了,結果她老公沒有和她商量,名字就寫了老公和婆婆的名字,沒有她的份!
“我同事很生氣!買房子的時候,首付是老公家給的,馬上要裝修了,是老公家和她自己家各出一半,關鍵的是還房貸是他們夫妻兩人還,一直要還20年,憑什么不寫她的名字呢?居然還把婆婆的名字也加上去了,這算什么呀?”
對這件事,多數網友認為“誰出錢的,就應該加上誰名字”,而對于該不該寫上公公婆婆名字的問題,則認為不能抱著以偏概全的眼光。
有網友說,買新房時,各家出了一半的錢,各自的名字都在房產證上面,大家都沒爭議,沒什么好說的。
“不加名字,那不要給裝修款了。”一名網友“支招”說,今后所有牽涉到房子的錢,一分錢都不要掏了,誰讓房產證上沒名字呢。
也有網友認為,寫名字只是一個形式,如果到時候真的為了這套房產出現了糾紛,只要女方拿出自己出資的證明來,法院應該會酌情審判的。
【建議】
一套房最多可分100份
最小份額1%
南京市住房局產權市場處一名負責人說,房價高導致了買房難,由此引發(fā)的房產糾紛也屢見不鮮,他們在辦理房產證時發(fā)現,多數還是夫妻雙方兩個人的名字。
這名人士說,也有一些極為個別的案例,比如曾經有房產證出現過一連串的名字,男方和男方的家人、女方和女方的家人,就有6個人了,再加上小孩子的名字,“一個房產證有7個名字,你說累不累?”
“當然,并沒有限定最多可以加多少名字,只要辦證的人協商好了,加多少個都行。”這名負責人提出“個人建議”,現在房價高,買套房子確實不容易,出錢買房的,最好協商解決到底加幾個名字,免得家庭糾紛,而房產證的份額是可以附注的,一套房子最多可以分成100份,也就是說,最小的房產份額是1%。
“ 如果一套房子購買價是100萬元,某一方總共出了30萬元,可以約定30%的份額。”他說,如果不約定具體份額的話,那就要平均分配了:2個名字的各占50%、10個名字的各占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