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分管拆遷工作的副鎮(zhèn)長,利用手中的職權將拆遷工程指定給自己的“親信”承包,讓這些老板賺得盆滿缽滿。自然,知恩圖報的他們也忘不了向這位“財神爺”表達一份謝意,繼續(xù)保持良好的“合作”關系,以便今后能拿到更多的工程。于是,紅包、手表、電腦、“拜年費”等等一次次借“表達謝意”之名送到了他的家里、車上,直至把他送進了牢房。10月10日,蘇州市相城區(qū)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楊某在拆遷工作中涉嫌受賄案,楊某最終被判有期徒刑七年,沒收個人財產(chǎn)四十萬元,付出了慘痛的代價。一審判決后,楊某沒有上訴。目前,該判決已經(jīng)生效。
從代課老師到拆遷鎮(zhèn)長
1980年,楊某還只是蘇州相城區(qū)某鄉(xiāng)鎮(zhèn)小學的一名代課教師,但他對這個工作并不滿意,經(jīng)常利用休息時間到學校的圖書館學習文化知識。6年后,隸屬于鎮(zhèn)政府的經(jīng)濟聯(lián)合會招聘文員,當時擁有高中文憑的人很少,楊某作為其中之一順利地應聘成功。成為政府工作人員以后,楊某格外珍惜這個來之不易的機會,他對自己嚴格要求,一步一個腳印,從普通的辦事員、文員做到了公司經(jīng)理,直至擔任副鎮(zhèn)長、黨委副書記等職務。
2006年以前,鎮(zhèn)上的拆遷工作還沒有實現(xiàn)規(guī)范化地招投標,作為分管拆遷工作的領導,對選擇哪個拆遷工程隊施工有著直接的決定權。當時鎮(zhèn)上具有拆遷資質的工程隊數(shù)量不多,大家多少也有點認識。于是,經(jīng)常前來套近乎的熟人蔡某、葛某和郭某便成了楊某做選擇題時的“最佳選項”。
2003年4月的一天,蔡某在做完一個民房拆遷工程后登門拜訪,略表心意。拎著老酒和香煙的蔡某進屋后,兩人自然是一番寒暄客套,不久蔡某便離開了。楊某這才發(fā)現(xiàn)酒瓶的包裝盒下面藏著一個信封,捏著就知道“分量”不輕,打開一看,里面的百元大鈔足有100張。還是感覺到這錢來得有點名不正言不順。于是第二天他找來蔡某要把錢退給他。蔡某則表示,這些錢只是他對大哥的一點謝意,幾番推諉過后,楊某還是接受了蔡某的“謝意”。
紅包塞進大閘蟹禮盒
以后的事情就“順理成章”了,在接下來的幾年里,蔡某、葛某、郭某每隔幾個月就會各自做完一些楊某批給的工程,工程結束后也會根據(jù)自己賺到的錢數(shù)將不同數(shù)額的紅包塞給楊某,有時1萬,有時2萬,有時5萬;有時是在家里,有時是在飯店,還有時就直接放在車上,甚至塞在大閘蟹禮品盒中。除了紅包,電腦和高檔手表也是表達心意的形式。到了年底,“拜年費”也是紛至沓來。2004年,楊某出了一次車禍,這對外地老板郭某來說則是一個跟他套近乎的難得機會,1萬塊“慰問金”名正言順地送到了楊某手中。從2003年到2007年年底,楊某不知不覺中收受人民幣42萬元,手表、電腦折價2萬余元,共計人民幣44萬余元。
在收錢已經(jīng)收得稀松平常之后,楊某的胃口越來越大,幾萬塊錢再也不能使他的內心產(chǎn)生多大的波動。數(shù)量大一點的也不過是一番推辭之后照單全收?;只址ňW(wǎng),后因為群眾舉報,楊某受賄一案進入了檢察院的偵查視線,而全然不知的他被捕時還坐在領導的位子上做著美夢。
坦言收錢因“心理不平衡”
庭審中,面對旁聽席上昔日的同事、朋友,楊某所說的“我一開始做代課教師,后來進機關,在一步步走上領導崗位的過程中,我放松了警惕,沒有把握好自己,我對不起組織,對不起關心我的領導,對不起家庭”或許是真心實意的懺悔,但這些話現(xiàn)在言之已晚。
庭審結束前的最后陳述中,楊某道出了心聲:“我經(jīng)過二十年的奮斗才坐到了現(xiàn)在的位子,一年辛苦下來不過拿了幾萬塊錢的工資,這些老板的活是經(jīng)我的手批的,卻能夠輕易賺到上百萬,一想到這些,我的心里就開始不平衡了,覺得他們給我的錢算是一點回報,是我該拿的。再說,現(xiàn)在的社會風氣就是這樣,好多人都這樣干,我不干就太傻了。”失衡心理和從眾心理的雙重作用下,受賄這樣的字眼在他的心中轉化成了簡單的謝意表達。他還對法官辯解說,當時的他覺得收錢與他的職務、身份并沒有多大關系,只是一種朋友間的幫忙與回報。“反正要找人做,給誰做還不一樣”,而且并沒有因此給國家造成經(jīng)濟損失,不能算是利用職務犯罪。
一位參加法庭旁聽的鄉(xiāng)鎮(zhèn)副書記深有感觸:“看到以前的同事犯下這種錯誤,我們很為他不值。自己在工作中也時常會面臨一些考驗,眼前這一活生生的教訓為我們又敲響了一記警鐘,提醒我們多思考怎樣拒絕這樣的‘謝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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